引言
2013年,知识产权界一辆开往春天的列车徐徐启动。如今,这辆列车在经历了四年多的发展后不断升级提速,现正以“复兴号”的速度驰骋在祖国的大江南北,满载着一批批大、中、小企业开启标准化、规范化、加速发展的新征程,为企业发展谋得一条革新之路。它,就是知识产权贯标列车。
古语有云:“圣人常顺时而动,智者必因机而发”。在风云变幻的今天,顺应时代、把握机遇更是企业竞争中最为重要的生存之道。知识产权贯标正是应时代召唤而生,政策资本引导、企业转型需求既当“时”,亦有“机”。如何识别并把握机遇,如何走出贯标误区,如何通过贯标完成企业意识形态的转变和管理制度的优化,下面笔者将一一道来。
何为贯标?
贯标是指企业贯彻实施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共同批准颁布的一部推荐性的国家标准,也是我国首部知识产权管理的国家标准。这部标准于2013年3月1日起发布实施,标准号是gb/t29490-2013。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为企业提供了一种基于过程方法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型,通过策划、实施、检查与改进(pdca)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实现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建立与持续改进[1]。它对于企业建立科学、系统、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高知识产权在企业经营发展中的贡献起到指导作用。
贯标进入“复兴号”时代
2013年3月1日《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正式发布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实施工作培训。经历了最初从无到有、从零到一的过程,目前贯标工作可谓一日千里,贯标企业逐年呈几何级数增长,贯标这趟列车已然进入“复兴号”时代。
2013年,全国累计约1800家企业参与贯标。2014年11月18日,首批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审核的145家企业获得认证证书。2015年7月22日全国知识产权贯标咨询服务联盟在北京成立。
至2016年底,全国参与贯标的企业达到1.8万家,通过认证的企业近3000家,涌现出一大批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
至2017年底,全国知识产权贯标企业达到2.6万家,通过认证的企业约8000家。各省份的贯标工作也势如破竹,逐渐呈现出爆发式的增长,以广东省为例,2016年广东开始全面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2016年底,全省共有303家企业通过贯标认证。截至2017年10月底,广东省通过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的企业达到1611家,其中广州市570家。
目前,贯标工作已在全国如火如荼的展开。从标准文件发布实施,到贯标事业蒸蒸日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国家标准文件形成至今不过四载有余,企业的贯标热情却已喷簿而出,发展势头不可阻挡。这一切当然离不开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和企业发展的切实感受。正所谓政策引导“时不我待”,企业得益“机不可失”。
时不我待,政策引导正当时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颁布后,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委相继发布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积极支持和推进该国家标准的贯彻实施,引导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化。各项政策如平地春雷,呼唤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新思路。
2013年5月2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启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推行工作,对贯标工作的原则、目标、任务和要求进行部署,有步骤、有重点的推进企业贯标,要求年度内在全国范围内推动建立较为规范的贯标工作体系和市场化的认证服务模式。
2013年6月及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分别出台了《工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评估指南》(征求意见稿)和《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和支持工业企业及中小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工作。其中特别提到《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作为国家标准被视为相关工作的重要编制依据和重点实施任务,同时引导企业将知识产权管理纳入日常管理运营过程中,鼓励和支持企业贯彻实施知识产权管理的国家标准。
2014年7月1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八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加强和改进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工程,推广《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将知识产权规范管理贯穿到企业生产经营全流程;培育管理规范的贯标认证机构,规范认证工作;同时,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情况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认定的重要参考条件,促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化。
2015年1月15日,申长雨局长在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上的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完善知识产权标准化工作体系,加强全国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相关标准化组织建设,做好标准体系规划;加强贯标咨询和认证服务机构建设,深入推进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工作。
2015年6月3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八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对知识产权贯标咨询服务体系的规范建设提出指导意见。
2015年8月,《2015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中指出要启动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工程。深入推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政策措施,完善标准认证体系、贯标服务体系和配套支持体系,引导各地逐步开展贯标工作。积极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增加优势企业、示范企业、贯标企业数量。要求新增贯标企业数量相对2014年要有一定幅度增长。
2017年1月,国务院发布《“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再次提出要加快知识产权强企建设,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其中包括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在生产经营、科技创新中加强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完善知识产权认证制度,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结果的国际互认机制。
2017年6月23日,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推进计划》,该计划进一步深化贯标工作,提出开展高等院校和科研组织的贯标工作。
除了在政策引导并推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实施运行,各省市区在资金上也给予贯标企业以大力支持。截止2017年10月底,各省市的资金补助情况详见《各地贯标补助情况表》。
表1 各地贯标补助情况表
(政策时效性较强,实际数据可自行查阅或致电咨询)
一揽子利好政策和资金补助接踵而至,对于每一个商海沉浮的企业来讲都是吐故纳新、不容错过的好时机。常言道,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凭着敏锐的嗅觉和对新事物的迅速接纳,贯标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快速生长。贯标“复兴号”为抢先购票乘车的先行者们开启了一条和谐发展的制胜之路。
机不可失,企业飞跃新契机
政策引导是一方面,企业真正从中尝到甜头才是贯标工作有力推进的原动力。通过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建全和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的组织保障、制度规范、监管体系,增强全体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可以为企业在创新发展中夯定坚实的基础,给企业带来了一系列切实的好处。
一、促进持续创新
企业通过贯标工作建立一套系统完整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管理方法、工作体系和工作程序,可以增强自身的创新活力,调动研发热情,保障研发过程,进而提高产品的附加值,使创新活动得到回报。而通过创新能力的提升,反过来可以促进企业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推动持续创新。
二、提升经济效益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的提高可以直接或间接地转化为经济效益。一方面,创新价值可以直接体现在产品的价格上,通过产品销售企业第一时间就可以获得更高的利润。除此之外,企业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还可以通过质押、投资、专利许可、技术转让等方式进行市场化运作,使企业获得丰厚的经济效益。
三、保障“安全”生产
知识产权可以带来资产性收益,而缺少知识产权保驾护航的产品则可能导致侵权诉讼,带来经济上的重大损失,伤害企业的信誉。企业进行贯标可以整合各类资源,协调企业内部关系,最大程度的保障和管控生产经营过程,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布控和预防,有效降低产品的侵权风险,将生产管理变成一个有章可循、不断改进的良性循环过程,实现真正有保证的“安全”生产。
四、增强市场竞争力
企业通过贯标可以实现知识产权资源的有效管理,指导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化、规范化、流程化和长效化,将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和知识产权管理相结合,实现管理动态化,有利于提升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使企业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不断增值,获得更高的市场认可度,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误区重重,现实问题在路上
目前的贯标工作上有国家政策加持,下有地方政府补助,企业自身作为最大受益者也从中获益匪浅,但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在实际的贯彻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和困难,直接或间接影响着贯标工作的良性发展。
一、贯标意识依旧薄弱
虽然自2013年《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正式发布后,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政策大力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但是仍有企业对贯标工作持消极态度,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重视程度不足
很多企业未能全面准确地理解贯标工作及其意义,简单地认为知识产权管理就是对专利和商标的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的情况常常是限于申请和维持专利、注册商标等简单的日常工作。管理者没有切实站在企业中长期发展对知识产权管理需求的角度,将贯标工作与企业整体的战略发展和经营导向结合起来,因此未能使知识产权管理真正融入到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中。由于企业管理者对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和运用认识不足,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也往往在企业中的管理级别不高,影响了企业的长远发展。
2.畏难情绪较重
部分企业虽然了解到贯标可以给企业的发展带来好处,但受传统思路限制,依然对贯标工作存在着畏难情绪和抵触心理,认为贯标工作成本高、投入大。以时间成本为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建立需要一定时间,首次认证申请需要体系建立后再运行3个月以上,而体系的实施运行更是一个长期的不断改进的过程。在这种思路的影响下,一方面,企业管理者担心作为“成本部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建设运行会消耗人员、时间、资金等成本,影响日常工作;另一方面,如果企业已经运行的其他体系并未给企业带来实际收效和管理上的提高,管理者也会对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效果存在顾虑。
二、过度依赖辅导机构
随着《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积极推进,特别是全国知识产权贯标咨询服务联盟的在京成立,各咨询辅导机构逐渐建立起专业、规范的咨询服务体系。但随之也带来了新的问题,就是部分企业过度依赖辅导机构。有些企业错误地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建设看作仅仅是各类文件材料的编制甚至捏造以应付认证审核,并未深入研究并结合本企业的中长期发展目标、重点产品、创新发展规划等重要因素,一股脑将所有工作推给辅导机构,将自身从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构建中抽离出来。这一方面与这些企业最高管理者的重视程度不够有关,管理者未能在企业中明确职责权限,形成自上而下的有力推动。另一方面也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专业人才匮乏有关,由于缺少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专业化的管理人员对知识产权进行有效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常处于临时和兼职的状态。属于上述情形的企业因为对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理解的偏差加之自身条件的限制,很容易将贯标工作全权委托给辅导机构。
三、体系运行难以持续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要求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并形成文件后,运行并持续改进,保证其有效性。但目前许多企业往往采取短平快的课题或项目形式进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建设,体系构建结题后便撤回对人员、时间等的维护性投入,这令体系在后续的运行过程经常处于真空状态,与体系作为一个长生命周期的存在形式相互矛盾。文件是保障,执行才是关键。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立并实施后需要不断地改进并维持运行,其认证审核包括初次审核、第二年和第三年的监督审核,如企业需要继续保持其认证注册资格,第四年还需向认证机构重新提出再认证申请,之后的认证周期从再认证决定算起。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细水长流的过程。很明显,短时间内集中人力物力通过“武火快烧”的立项结题方式构建的体系缺乏后续运行和持续改进,与贯标的内涵严重不符。
四、区域不平衡现象凸显
目前的贯标工作已在全国各地铺开,但不同地区的企业对知识产权管理的接受程度差异显著,贯标工作地域不平衡的情况开始凸显。在政府支持力度较大、科技企业集中、知识产权产业化较高的沿海地区,企业接受度和配合度明显高于知识产权发展相对缓慢的内陆地区。而企业的...